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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5日零时起,三亚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
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
(通告2022年第46号)
经综合研判,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,在从严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,自2022年4月25日零时起,恢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。通告如下:
一、进出中心城区(塔岭以东,迎宾互通、竹络岭隧道以西,G98高速以南),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地点码通行。此管控措施实施至2022年4月29日24时解除。
二、全市范围内,除室内演艺娱乐场所、影院、歌厅(KTV)、酒吧、剧本杀、密室逃脱、洗浴中心等人员集中度高的密闭场所外,各商业和公共场所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应开尽开,严格按照相关指引落实限流、错峰、测温、扫地点码、戴口罩、一米线、通风消杀等措施。
三、全市公交车、有轨电车、客运班线、旅游包车、游船、游艇等各类交通恢复运行,扫地点码上车。
四、单位、小区、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酒店、餐厅、医院、车站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或运营者,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,在显著位置张贴“地点码”,并对进入人员认真查验。
五、各区(育才生态区)疫情防控指挥部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监管力度,对落实扫地点码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或经营者,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者,责令停业整改。
六、广大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,坚持佩戴口罩、保持社交距离,主动接种疫苗,做自己健康的“第一责任人”。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,尤其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,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。
我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国家、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及时动态调整防控措施。
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
2022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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